【关注】“苏政40条”出台 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发布日期: 2022-03-01 10:20:46 来源: 江苏经济报

2月28日下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22〕1号,简称“苏政40条”)。

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内外疫情持续冲击,叠加原材料价格上涨、生产成本上升等因素,餐饮、文旅、外贸等接触性消费服务业的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尤其困难。近期苏州等地突发疫情,我省一季度稳增长的压力又有所加大。省发改委副主任林康介绍,我省出台“苏政40条”目的是借助更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帮助广大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稳定预期,着力促进今年全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2020年、2021年,我省曾分别出台了“苏政50条”“苏政30条”,对留住市场主体“青山”、保持当年经济增长发挥了作用。此次的“苏政40条”文件延续了前两个政策文件的有效措施,并根据实施情况、当前市场主体困难与需求做了调整。

“在具体内容上,政策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施策,聚焦问需于企。”林康介绍,政策出台前梳理汇总市场主体诉求强烈的八方面12个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多项政策举措,比如:设立纾困专项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产品有市场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扶持奖励;免征部分行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同时也聚焦重点行业,对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对外贸易等行业以及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重点帮扶,比如支持餐饮商户延长营业时间、下调省级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利率、免收内销缓税利息等。聚焦提振消费。更好地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深入组织举办“苏新消费”四季系列主题购物节,鼓励文旅部门与工会加强合作,将符合条件的民宿、乡村产业集聚区等纳入疗休养活动范围,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财政支出定额范围内,按程序委托旅行社、酒店等企业承办培训、会议活动等。

林康介绍,针对以往政策执行中市场主体反映较多的审批程序复杂、上报材料较多等问题,“苏政40条”提出建立惠企政策直达机制,方便企业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办理,都将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比如,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对没有实质性审批内容的事项,无须提供材料直接办理,比如免征城市公交站场等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建立“免申即享”“网申捷享”“代办直达”等办理方式。优化政府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高标准厂房,根据申请分幢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放宽“住改商”政策,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等。

40条具体政策,分为财税支持、金融支持、消费减负、大力支持重点行业恢复发展、外贸企业帮扶、缓解涨价压力、加强政府采购支持、优化提升服务8个部分。其中一些政策力度较大,且十分具体,预计短期内就将见效。

加大财政税费支持力度。包括省相关部门统筹现有专项资金帮扶中小微企业、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相关行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缓缴社保费、降低医保缴费比例、加快资金执行和退税进度等。

继续强化金融支持。包括用好用足我省新增再贷款额度、优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优化授信尽职免责机制、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等。

加大清费减负力度。包括分类实施国有企业房租减免、返还工会经费、减免电信宽带费用、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加快工程验收交付等。

加大对重点行业恢复发展的支持。包括提振餐饮行业消费、促进文旅行业恢复发展、推动消费形式多样化、实施公路收费优惠政策、支持客运枢纽向城市综合体转型、加大以保险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的推进力度、持续推进“苏新消费”四季系列主题购物节等。

加强外贸企业帮扶。包括帮助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升航运保障能力、帮助企业出口转内销、优化信保服务、开展RCEP宣传等。

着力缓解价格上涨压力。包括强化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运用期货工具应对价格波动等。

加强政府采购支持。主要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取消投标保证金、推动“政采贷”扩面增量等措施。

持续优化提升服务。包括分幢办理工业企业高标准厂房不动产权证书、放宽“住改商”政策、推进电水气暖业务联合办理、推行柔性执法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司法保障服务、简化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等。

(记者 王峻峰)

关键词: 帮助市场主体 纾困解难 稳定经济增长

推荐内容